【檢疫處理方式:木箱熱處理、藥劑煙燻】
1)木箱熱處理
木箱熱處理是將包裝木材放置於熱處理櫃中,木箱熱處理需將木材中心溫度加熱至56℃以上,連續保持30分鐘以上,達到木箱熱處理消毒除蟲效果。


依國際IPPC組織協會規範之ISPM15作業規定,木箱熱處理需將處理後之包裝木材,於明顯兩面蓋上IPPC檢疫戳章,以標示完成木箱熱處理的檢疫處理。隨著木箱熱處理技術的發展,世界先進國家愈趨重視環保問題,所以木箱熱處理的檢疫方式,無藥物危害問題,木箱熱處理環保且處理速度快,故木箱熱處理漸為大部份國家所採用。


2)藥劑煙燻
不同於木箱熱處理,包裝木材放置於燻蒸櫃中,以溴化甲烷藥物燻蒸處理24小時後,達到消毒效果。


木箱熱處理、藥劑煙燻的差異在於,木箱熱處理是以熱溫度消毒除蟲,藥劑煙燻則以藥劑消毒殺菌。


【木箱熱處理設施的設置地點】
1)木箱熱處理設施設置在交通方便、空氣流通的地方
2)木箱熱處理設施的四周應設置明顯標示,區隔管制作業區域


【木箱熱處理設施的設置條件】
1)木箱熱處理設施應具備可加熱至攝氏56度以上的安全加熱及定時設備
2)木箱熱處理設施應具備三支以上可偵測處理木材中心溫度的感應器及木箱熱處理設施外溫度顯示與自動紀錄器
3)木箱熱處理設施的加熱設備、功能與作業處理流程,應經防檢局校對測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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